
据AI工具库了解,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已正式启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产品及服务的个人信息和用户权益保护的首轮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主要面向那些向普通用户提供AIGC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具体包括提供智能对话、情感陪伴、智慧办公等服务的生成式AI应用或智能体,以及提供语音对话、智能调用、任务执行等服务的AI终端。
评估工作依据相关标准,共分为三个等级,涵盖32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和114项具体要求。

- 保护基础型: 侧重于向用户主动告知、数据处理、服务体验等方面,评估9个方面的能力,包含30项具体要求。
- 保护友好型: 在基础型之上,着重于用户权利响应、输出管理等方面,评估19个方面的能力,包含53项具体要求。
- 保护卓越型: 在友好型之上,深入关注训练数据构建、模型训练管理、二次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评估32个方面的能力,包含114项具体要求。

此外,本月早些时候,由中国信通院联合快手、vivo、百度、阿里、美柚、OPPO、科大讯飞、抖音等四十余家企业共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已正式发布,具体标准如下: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2部分:隐私声明告知》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3部分:训练数据构建》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4部分:模型规制控制》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5部分:二次开发管理》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6部分:输出阶段管理》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7部分:个人权利响应》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8部分: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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