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买卖个人信息的案件,涉案人员利用人工智能将人脸照片生成视频,伪造人脸识别认证,从而非法牟利。此案涉及两项所谓的“业务”,一项称为“查头”,是根据买家提供的信息获取查找对象的个人敏感信息;另一项称为“过脸”,是将人脸信息生成动态视频,用于破解账号的人脸验证环节。涉案团伙被判注销互联网账号,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进行警示教育和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