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新政策:12项措施助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

2个月前发布AI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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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促进该领域的技术进步与企业成长。该政策涵盖12项具体措施,涉及技术攻关、企业培育、应用场景和产业集聚等多个方面。

广东发布新政策:12项措施助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

政策明确表明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创新活动,并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构建创新联盟。此外,省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专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单个项目的省级配套金额可超过1亿元。

广东省还计划培育优质企业,通过鼓励企业整合资源以提升产业链的协同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的企业,省财政将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以激励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具体措施如下: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本政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的上下游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加速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及“智能机器人”等旗舰项目,安排主要攻关任务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如项目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省级配套条件,省财政将依照规定提供配套奖励,针对单个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的项目,将按“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将分别获得省财政最高5000万元及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培育优质企业。政策鼓励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及创新链的资源,推动集聚发展,以整体提升产业链的协同创新能力。建立由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于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除了省级支持政策外,应强化省市联动,鼓励地方给予奖励,省财政也将按照地方奖励资金1∶1予以激励。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总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为最高200万元。

三、打造应用场景。建立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管行业管人工智能应用”的责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广泛应用于教育、医疗、交通、民政、金融、安全等各个领域。同时,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深入挖掘工业、农业、城市管理、医疗、养老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市积极发掘,通过招引企业来打造一批典型应用案例。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的新型工业化试点工作,针对研发工业领域大模型及相关应用解决方案给予支持,每年选取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案例的最高奖励额度为800万元,以助推制造业企业的智能化转型。同时,倡导各类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发挥作用,促进产业链的快速整合,并利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势,推动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辽宁省将统筹省市资源,为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并依照法律法规加快项目用地、环境评估、节能、林业等各类审批程序,省市联动以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丰富数据要素供给。建设高质量的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形成一系列高质量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广州及深圳的数据交易所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鼓励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深化数据要素在各行业中的应用赋能。同时,加速培育数据企业,依托优势资源构建广东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七、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政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通过技术合作,共同构建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分享、生态推广与培育、计算能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以及大模型评测的开放服务等多种服务。

人才自主培养力度,以加速构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人才队伍。此外,鼓励相关地市制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人才专项政策。

九、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并联合相关地市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的关键核心领域,重点支持早期、小规模及长期和硬科技投资。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并强化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并加大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和科研院所主导设计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的资助;对于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及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项目,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

十一、打造高端交流平台。举办“众创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专业创新创业大赛,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创客广东”大赛和“越来越好”国际设计大赛中设立专项赛。支持地市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及创新创业大赛等。

十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和大胆试错的制度环境。同时,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相关软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支持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并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立法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政策措施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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